| 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是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重要的指挥枢纽机构,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可以代替同级政府行使职权。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2)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3)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5) 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6)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8)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