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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事项

1.绿化费
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中央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粤价费(1)字[1993]112号);
(2)《关于转发国家财政部、中央绿委、国家林业部关于颁发〈全民义务植树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造林绿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89)深财农字第11号)。

2.森林植物检疫费
文件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林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96号)第2条、第7条第3款。

3.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文件依据:
(1)《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2)《省物价局、林业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广东省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的通知》(粤价[2002]190号)

 

作者: 来自: 2008-10-14